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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出台意见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10-25  浏览次数:283
   近日,省政府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增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1000万平方米以上,建成一批地热能城乡供暖、生态农业等综合示范项目。到2030年,全省地热能供暖(制冷)面积达到1亿平方米以上,建成集创新研发、多元开发、综合利用、装备制造于一体的国家地热能高质量发展示范区,成为全国领先的地热能开发利用大省。
  山东省将结合全省地热资源分布特点,着力构建“一基地两示范”区域发展布局。其中,鲁西北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以济南、淄博、东营、德州、聊城、滨州等市为重点,立足丰富地热资源,大力拓展地热能多元应用场景,打造应用广泛、产业配套的地热能综合开发利用示范基地。鲁南地热能清洁供暖示范区,以枣庄、济宁、泰安、日照、临沂、菏泽等市为重点,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用能需求,建设一批地热能清洁供暖样板社区和村镇,打造清洁低碳、普惠民生的地热能清洁供暖示范区。鲁东地热能特色融合示范区,以青岛、烟台、潍坊、威海等市为重点,发挥地方产业经济优势,开展地热能与农业、工商业等产业的综合利用,打造环境优美、多元利用的地热能特色融合示范区。
  在地热能开发利用过程中,山东省将打造一批示范工程。“地热能+”多能互补示范工程方面,以青岛西海岸新区、德州天衢新区等为重点,积极推行“能源岛”运行模式,推进地热能与太阳能、空气能、工业余热、天然气等多能互补,探索地热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新模式。地热能供暖“低碳社区”示范工程方面,以商河县、高青县、博兴县、平原县、武城县、东营市河口区、临清市、菏泽市定陶区和郓城县等县(市、区)为重点,鼓励优先利用地热能集中供暖制冷,实施化石能源替代,探索经济可行、绿色低碳的地热能清洁供暖新路径。地热能服务乡村振兴示范工程方面,选择一批潜力较大的乡镇和中心村,采用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方式,大力推广地源、水源热泵技术,建设集清洁供暖(制冷)、高效现代农业及渔业养殖、食品烘干加工等于一体的清洁能源产业集聚区。地热能绿色矿山示范工程方面,组织开展市级地热资源绿色矿山创建工作,研究制定市级绿色矿山建设管理相关制度规范,鼓励鲁西北、鲁东、鲁南等地热资源富集区打造绿色矿山示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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