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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印发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3-09-04  浏览次数:376
   从市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近期印发的《临汾市2023年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今年临汾市将对尧都区、洪洞县、侯马市、霍州市、乡宁县、翼城县、汾西县、安泽县8个县(市、区)共计10070户居民进行冬季清洁取暖改造。
  近年来,临汾市持续推进冬季清洁取暖改造,二氧化硫指标连年递减,大气污染防治成果不断凸显,冬季大气环境持续改善,群众获得感、幸福感不断提升。
  为进一步查缺补漏,巩固改造成果,今年临汾市将从强化能源保障、优化补贴方式、培育运营主体、强化资金保障四个方面入手,全力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在冬季清洁取暖中改得好、用得起、可持续。
  在能源保障上,临汾市要求各有关部门及时掌握气源、热源、电力供应状况,科学合理预测2023年采暖需求,提前做好气源、热源、电力保障等工作。同时,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供电部门抄表到户的“煤改电”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开展交易,降低采暖用电成本。
  在补贴方式上,临汾市要求各县(市、区)进一步优化调整运行补贴方式,完善补贴机制,特别是在“煤改气”运行补贴方面,对“补贴金额折算气量充值到用户燃气表”上的方式进行优化,采用“气价直补或气量直补”等办法,避免延迟补贴,或采暖季结束后再进行补贴的现象发生,真正让群众更直观地感受到补贴政策的实惠。
  在运营主体上,我市将充分调动社会资本参与清洁取暖投资、建设和运营,逐步实施清洁取暖产业化管理,培育具备采暖能源交易资源的清洁供暖服务运行企业。同时,探索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建立政府、企业、居民节能利益分享机制,鼓励企业和居民节能降耗,降低取暖成本,构建“企业为主、政府监管、居民可承受”的运营模式。
  在资金保障上,临汾市要求各县(市、区)积极争取国家、省相关专项补助资金支持;创新机制,完善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加大投入;创新项目建设模式,积极引导多元投资主体和各类社会资本进入清洁取暖领域;积极同开发性、政策性银行沟通对接,用足用好各类贷款优惠政策,全力争取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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