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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延长居民集中供热至4月27日 不再加收取暖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4-20  浏览次数:15869
   4月19日,记者从哈市住建局获悉,近期哈尔滨市将有一次明显雨雪、降温、大风天气过程,为了防止气温变化影响居民身体健康,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安排,哈尔滨市延长居民集中供热至4月27日,延长供暖期间,向市民免费供热,不再加收取暖费。
   据悉,19日16时,哈尔滨市气象台发布寒潮蓝色预警信号,预计未来48小时,全市将有一次明显雨雪、降温、大风天气过程,哈尔滨主城区及其他区、县(市)最低气温将下降8℃以上,20-23日气温持续偏低,最低气温将降至-7℃至-2℃。同时伴有8~10℃的降温,风力较大。按照技术标准,日平均气温低于5℃需进行供热。结合当前气温呈现昼夜温差大、夜间低的特点,并根据近期哈市将迎来冷空气的实际情况,哈尔滨市计划延迟停热7天(至4月27日)。
   延长供热期间,市住建局将加强行业监管,督促各区供热主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主体责任,不断促进供热服务质量提升,切实保障供热工作有序稳定推进,确保供热安全稳定达标;各区供热主管部门要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督管理责任,全面做好辖区内供热隐患排查整改、企业监管、信访投诉处理和应急保障等各项工作,督导街道办事处落实基层监管责任;街道办事处要全面做好基层供热监管工作,在区供热主管部门指导下,全面做好辖区内各项供热监管工作;供热企业要坚决履行供热主体责任,加强热源、热网等供热设施的检查维护,并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坚决杜绝提前停热问题发生,确保所有居民小区延长供热工作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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