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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8月起上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8-02  浏览次数:16869
   昨日,市民周利军收到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短信,提醒他民用天然气价格从8月1日起上调。记者获悉,根据国家发改委、省发改委有关通知要求,经市政府同意,我市对市区(不含赣榆区)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进行调整,其中,各阶梯气价每立方米上调0.27元。 
   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关系到广大市民利益,本次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涉及市区(不含赣榆区)范围内,由连云港新奥燃气有限公司、连云港徐圩新区新奥燃气有限公司供应的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用户。市区民用管道天然气继续以年为计算周期执行阶梯价格制度,以户为基础设定三个气量阶梯,各阶梯气量保持不变,调整后第一阶梯为居民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由2.40元/立方米调整为2.67元/立方米;第二阶梯为居民每户每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960立方米及以下部分,由2.88元/立方米调整为3.15元/立方米;第三阶梯为居民每户每年用气量960立方米以上部分,由3.36元/立方米调整为3.63元/立方米。
   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连云港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市总工会颁发的《特困职工证》的用户,可凭证件继续享受免费用气,每户每年给予的免费用气基数由原来的96立方米增加到120立方米,从抄表气量中直接在第一阶梯气量内扣除对应的免费气量后计算应收费用。对于明确规定执行民用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居委会等),暂不实施阶梯气价,其用气价格按居民第一阶梯、第二阶梯的平均水平2.91元/立方米执行。
   本次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2019年8月1日后对机械表用户的第一次抄表,执行原阶梯价格,第二次抄表执行新的阶梯价格。IC卡表用户,自2019年8月1日后购买气量执行新的阶梯气价。物联网表用户从2019年8月1日用气量起执行新的阶梯价格。
   据介绍,本次调价的背景为国家持续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上游气源门站价格上涨。2018年5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的通知》,决定理顺居民用气门站价格,要求将民用天然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价格水平按非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水平安排,实现与非民用气价格机制衔接。今年,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平稳理顺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因天然气增值税率下调,自2019年4月1日起,我省居民用气基准门站价格调整为2.02元/立方米,上调0.2712元/立方米。价格调整后,按照户均月用气量15立方米测算,户均月增加支出4.05元,年增加支出不足50元。
   目前,省内苏州市最.早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民用气价格调整,陆续已有11个城市先后完成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工作,调整幅度平均在0.27元/立方米,从全省气价水平看,本次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调整后,我市市区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仍将处于全省较低水平。
   连云港新奥燃气公司发出手机短信提醒用户:民用天然气价格从2019年8月1日开始上调(各阶梯价格上调0.27元),公司在8月1日至22日安排抄表人员上门抄表,核算之前的气量、气费。为避免纠纷,请及时联系抄表人员确认表数,并在8月底到营业厅或代收网点进行缴费(公司已开通支付宝和微信缴费),咨询电话:95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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