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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暖尾声暖气不暖 用户权益如何维护?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次数:18592
   今天是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今年的主题为“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旨在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从2月底开始,本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各类消费维权案例。随后,本报记者多方走访调查,及时对消费者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并联合相关部门和法律人士为消费者提供维权帮助,助力全社会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暖气不热”在这个供暖季即将结束的时候,再次成为众多居民关注和议论的焦点,也成为今年“3·15”前夕消费者向本报投诉的热点问题之一。
   对此,本报记者于3月7日对“暖气片温温的”情况进行了采访,并于3月8日在本报B1版刊发了《还未停暖,暖气为何变凉?》一稿。采访中,三门峡市三联热力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称,该公司并未提前停止供暖,热力设施整体上也运转正常。针对众多市民“暖气片摸起来温温的”疑问,该负责人表示:“我们的供暖系统有自动调节温度的装置,可根据室外气温变化适时调整供暖温度,在极寒天气时升温,在天气变暖时适当降低温度,在保证用户家里达到标准温度的同时避免资源浪费。”
   报道刊发后,很多市民继续通过拨打本报热线或者在本报微信公众号留言等方式提出质疑,并表示不认可相关解释。三门峡市12345政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也表示,他们近期也收到了很多相关投诉。
   网友“雨花石”表示:“我们不需要供热站调节温度,自己家都有阀门,真是热了自己可以调节。”网友“y@y”留言认为:供热公司的回答表面上似乎很有道理,气温升高了可以降温供暖,节约资源。但对用户来说意味着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服务,降温供暖后晚上明显感觉到冷。一个供暖季不论天气状况好坏、气温高低,用户每天支付的费用是一样的,供热公司并没有因气温升高、降温供暖而少收用户取暖费……
   梳理市民的意见,主要是对热力公司采取根据室外气温变化适时调整供暖温度的自动调节温度装置不满,导致很多居民想要的室内温度达不到,没有享受到理想的优质服务。
   对此,市三联热力有限公司管控中心主任张伟民表示,这套自动调节温度装置是他们借鉴外地的经验于2017年安装使用的,全国很多城市都在用,主要目的是为了达到“水力平衡”。由于近期天气变暖了,调节装置适当降低了温度,从而导致暖气片摸上去温温的,实际上室内温度都超过了16℃,都是达标的。“根据近期我们对两家热力公司的数据监控,都是正常的。”市住建局相关科室负责人表示。
   三门峡市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梦舟认为,虽然按照河南省和三门峡市有关供暖条例,热用户室内温度为18℃±2℃,不低于16℃(热用户自身原因除外)就算合格,但是从情理上说,最近很多居民家里的确存在暖气片温温的现象,消费者需要更好的服务,而热力公司没有做到。
   随后,记者咨询了河南宇萃(三门峡)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双良。该律师认为,消费者交暖气费需要的是想要的舒适的温度,而热力公司根据室外气温变化来调整供暖温度,这种情况达不到市民所想要的服务质量。
   市12345政务热线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他们上周就近期市民反映的“暖气不热”问题约谈了法电大唐公司。待整个供暖季结束后,还要约谈三联热力公司,将对整个供暖季的服务进行评价,并就市民的投诉提出要求,从而给消费者提供更加满意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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