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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启动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3-07  浏览次数:20150
   新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分别在喀什地区、和田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3地州举办电供暖改造工程宣传贯彻技术培训电视电话会议,这标志着新疆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正式启动。
   据了解,此次会议旨在为实施南疆4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居民供暖设施改造工程提供技术支持。会议邀请有关专家就电供暖技术相关内容进行授课,3地州共1.2万余人参加。专家和技术人员现场解答了电供暖改造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难点,介绍了电供暖应用技术、设备性能、使用须知及选型注意事项。会后,各地州市县及乡村(镇)技术骨干就近参加了相关技术培训。
   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实施南疆煤改电是一项重大民生工程,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将按照《南疆四地州煤改电工程(一期)实施方案(2019~2021年)》稳步推进,认真实施。
   新疆要求,各地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电供暖改造工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明确目标任务,把握电供暖改造工程的时间节点,切实做好电供暖改造工程各项工作,特别是上述3地州要加强组织领导,编制实施方案和建立工程台账,有效落实项目管理工作,依法依规开展招投标,因地制宜选择电供暖设备,认真组织实施改造和验收调试;加强宣传培训,做好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电供暖改造工程保质保量完成。
   新疆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人强调,各地在实施电供暖改造工程过程中,要做好新老供暖设施的有机衔接,确保供暖正常,村民原有燃煤供暖设备要坚决保留,不得拆除村民原有采暖炊事煤炉;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切实尊重居民意愿,做好宣传、教育和引导工作,坚决防止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严格按照“一户一设计、一户一方案”的基本要求组织实施;加强节能宣传,认真做好农房建筑节能标准宣传贯彻,鼓励推动具备条件的地方在今年的农房建设中抓好落实;务必做好煤炭储备供应,电供暖改造工程区域内要保障适度存煤,以便应急;严格履行改造程序,依法依规进行操作,把电采暖工程建成“暖心工程”、“放心工程”、“廉政工程”,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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