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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制定清洁取暖规划:2020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七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9-03  浏览次数:20246
   8月31日发布《山东省冬季清洁取暖规划(2018—2022年)》,提出力争用5年左右时间,全省清洁取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用能结构明显优化,能效水平稳步提升,污染物排放持续降低,基本构建城区取暖集中化、村镇取暖多元化、全省取暖清洁化的发展新格局,形成公平开放、多元经营、服务水平较高的清洁取暖市场。  
 
   《规划》提出,到2020年,全省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0%以上。其中,20万人口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55%左右。到2022年,全省清洁取暖率达到80%以上。其中,县城及以上城市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农村地区平均清洁取暖率达到75%左右。 
 
   对于用能结构,山东省提出,到2020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7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以及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30%左右。到2022年,燃煤取暖面积占总取暖面积60%左右,工业余热、天然气、电能以及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取暖面积占比达到40%左右。 
  
   《规划》提出要提高供热的能效水平:到2020年,全省供热平均能耗下降到18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累计完成城镇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面积达到1.8亿平方米,逐步提高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筑保温改造比例;新建居住建筑供热平均能耗控制在15千克标煤/平方米以内。到2022年,全省供热平均能耗下降到16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具有改造价值的城镇既有居住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农村地区清洁取暖建筑基本具备保温能力;新建居住建筑供热平均能耗控制在13千克标煤/平方米左右。 
 
   在提高供热能效的同时,还要全力减少污染物排放。到202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15年下降20.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消减27%。到2022年,继续完成国家下达的减排任务。 
 
   目前,山东省取暖用能仍以燃煤为主,截至2017年年底,燃煤取暖面积23.23亿平方米,占总取暖面积的80.5%;电能、天然气、地热能、生物质能、工业余热等取暖面积5.63亿平方米,占总取暖面积的19.5%。全省取暖用煤量约4300万吨,其中取暖散烧煤用量约1000万吨,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地区;取暖天然气用量约20.0亿立方米。全省取暖平均综合能耗约20.3千克标煤/平方米,其中城市取暖平均综合能耗约18.0千克标煤/平方米,农村地区约24.0千克标煤/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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