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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长春将新建改造200公里供热管网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6-01  浏览次数:20212
  5月31日13时30分,长春市公用局副局长任晓强,总工程师、供热管理处处长朱玉琦,燃气管理处副处长王艳春做客长春民生直播间,为大家介绍长春市供暖“冬病夏医”的相关情况及《长春供热条例》立法进展及亮点。   
  供热达不达标?如何维护好自身权益?一直是百姓关注的重点。2018年1月8日,市公用局会同市发改委修定出台了《长春市居民热用户供热温度检测及退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施行)》。朱玉琦介绍,修订后的《通知》再次明确了辖区属地监管职责,测温时间更加人性化。此次《通知》修订试用期暂定为一年,市公用局还会根据试行的反馈情况对《通知》内容作进一步的修改及完善。 
  夏季到了,似乎没了供暖什么事,其实供暖工作讲究“冬病夏医”。朱玉琦称,本年度,长春市计划集中供热能力达到500蒸吨,满足全市新增50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用热需求,保证全市热源稳定充足;新建、改造200公里供热管网,保证长春市供热安全稳定运行,提高热网运行可靠性;按照《长春市能源结构调整暨煤炭控制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公用局将全力推进淘汰全市每小时20蒸吨(14MW)以下居民居住采暖燃煤锅炉,综合协调各城区、开发区在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既定淘汰工作任务,即78座锅炉房,92台锅炉,共588.8蒸吨。此外,在新的采暖期到来之前,市公用局还针对上一采暖期出现的运行问题和信访投诉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做好供热设备设施的大、中、小修计划,并按计划落实,为下一采暖期提供可靠运行保障。   
  目前,《长春市供热条例》的立法工作正在加快推进中,在此次制订的《条例(草案)》中,市公用局计划再次扩大权力下放范围,将所有供热经营企业的经营许可及与之相关的管理权全部向城区下放,而市供热主管部门主要对供热规划、热源建设、供热工程质量、供热服务等加强监管,更加注重综合规划协调职能,减少事务性管理环节,使市、区两级权力配置更加科学、合理。 

 
 
关键词: 供热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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