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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下月起市民可申请办理集中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8-04-27  浏览次数:25142
  为满足新建单位的用热需求,自5月1日起,凡北方供热辖区内有用热需求的单位,可前往北方供热公司申请办理,个人用户申请用热的应共同委托所属房地产开发公司、业主单位或业主委员会集中办理用热手续。 
  申请用热的单位需要具备以下条件:热源及管网到达区域,具有符合建设换热站标准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手续齐全的小区及单体建筑;用热系统为分户计量和分户控制结构;符合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标准。 
  申请集中供热的单位,可于5月1日后前往济阳北方供热公司经二路66号客户服务中心填写用热申请,并附带《申请用热建筑平面示意图》。 
  收到申请后,供热公司会及时组织相关部门现场勘查,进行热源及管网技术论证,并于接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意见反馈给申请人。

 
关键词: 集中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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