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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供热管理办法细则》:供热站不得停暖催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1-02  浏览次数:20397
  11月1日零时起,兰州市各供热站按要求开始达标供热,兰州市2017-2018年度供热期也随之正式拉开帷幕。   
  随着供暖期的开始,本报将持续关注广大市民的用热问题,您可随时拨打本报供暖热线6132888和13309313644供暖热线,反映您的用热问题。 
  家住雁滩金雁花园的马女士反映称,日前小区物业贴了个通知,称因部分业主长期欠费,且数额巨大,为此停止供暖。 
  据兰州市滩尖子永昶商贸有限责任公司集中供热分公司表示:他们之所以这样做实属无奈,小区住户拖欠暖气费太严重,致使供热站无法正常运行。煤改气后,在供热开始前就要购买天然气,居民如果不交暖气费,供热站就没钱买气,只能停暖。 
  兰州市城关区物业管理办公室答复称:供热站催缴暖气费,不能以不供暖相要挟向住户催费,如果确属住户恶意欠费,供热站可通过法律诉讼的方式解决,但不能以停暖催费。《兰州市城市供热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了供热站应该保障所在辖区的供暖责任,但也明确了热用户的缴费义务,作为热用户长期拖欠暖气费致使供热站无法正常运行,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正常的供热秩序,将派出工作人员就此事进行实地了解。 
  家住雁滩路林兰小区的王先生反映,昨日他与其他几名业主前往物业缴纳暖气费时,物业拒绝收费,说可能无法供暖,其原因是部分业主欠费,而且该物业公司准备撤离该小区,目前正值办理移交手续。 
  随后记者联系了雁北街道物管办的王主任,王主任介绍说:该小区确实存在部分业主多年欠费的现象,但物业应该收取业主正常缴纳的暖气费,不能拒绝收费。目前街道正在和相关部门进行协调,争取收费后早日供暖。 
  兰州火车西站东家口小区的孟女士反映,11月1日凌晨供暖后,她们居住的小区部分单元并没有供暖,希望供热站能及时供暖。 
  记者了解到:该区域二次供热管网老化、跑冒滴漏严重,部分二次网在设计上存在缺陷,供热管线长期浸泡在污水中,楼下盘管老化严重,正在对其打压、试水。另外由于热力站内的热水、冷水转化会产生一定气阻,气堵导致暖气不热,住户可以联系物业或者自行到所在单元顶楼住户进行排气。 
  家住西固玻璃厂旧区15号楼5单元的樊先生反映称,兰州开始正式供暖后,她们这里并没有供暖,而去年供暖都很正常,希望能及时解决供暖问题。 
  兰州西热东输经营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回复:该区域管网老化,产生的杂质会产生气堵,建议住户到所在单元排气。该区域一般是串联管网,一半是并联管网,如果是并联管网,住户可以自行在家中进行排气。 

 
 
关键词: 供热 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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