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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5-12  浏览次数:28661
  5月11日,据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加快推进平顶山市供热供暖工程建设,近日平顶山市出台了2017年加快推进供热供暖实施方案。市区将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30公里,新建、改造换热站61座,确保今年10月底前市区供热普及率达到60%。
  方案要求,全市各县(市、区)建成区范围内,严禁新建燃煤锅炉,严禁燃煤散烧。未实现集中供热的区域应加快集中供热管网延伸,优先发展集中供热,其余供热管网无法覆盖区域,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实施气代煤、电代煤改造,同时大力发展分布式供热。
  对用热规模较小或暂不具备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的区域,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将优先组织选用燃气供热锅炉方式供热。8月底前,有关单位将对现有燃煤供热锅炉完成煤改气替代或超低排放改造,逾期未完成改造任务的予以拆除。在集中供热和燃气管网未覆盖区域,发改部门负责督促各地采用电锅炉、碳晶、发热电缆、电热膜等电采暖方式替代燃煤采暖。8月底前,环保部门还将督促有关部门完成广大农村、乡镇和产业集聚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拆除或清洁能源改造。
  10月30日前,市住建部门将督促有关供热单位加快供热管网建设,新建、改造换热站61座,新建、改造管网总长度30公里,确保市区能够新增集中供热面积300万平方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保障新建换热站的土地使用指标,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市区供热管网及换热站工程施工环境协调。10月30日前,完成姚孟电厂5、6号机组热电联产改造,争取完成鲁阳电厂热电联产改造,进一步提升供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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