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 地 公 告
京( 平 )政地征[ 2016 ] 003 号
关于北京北燃绿谷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实施的 北京市平谷新城01街区集中供热热源厂 项目用地,已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京政地字[ 2016] 16 号),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北京市建设征地补偿安置办法》的规定,(自 2016 年 6 月 15 日起,到 2016 年 6月 28 日止)将经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建设单位、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及征收土地的位置
建设单位:北京北燃绿谷供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北京市平谷新城01街区集中供热热源厂
土地用途: 市政公共设施用地
征收土地位置(可附图): 大兴庄镇鲁各庄村
二、 征收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 大兴庄 镇 鲁各庄 村,集体土地 1.2879公顷( 19.32 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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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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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面积(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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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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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调整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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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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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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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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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塘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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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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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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沟渠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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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6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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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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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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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巷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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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闲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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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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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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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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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征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地补偿费共计为人民币 483 万元 ,其中货币补偿部分:土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 10.1352万元/亩,共计人民币 195.8121 万元,安置补助费为人民币 287.1879 万元(或安置补助费最终以人力社保、民政部门核算金额为准),总计人民币 483 万元;非货币补偿部分:具体形式为 ,折合总价值人民币 万元,合人民币 万元/亩。
四、 征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北京市规定,本次征地安置农业人口 8名; 其中 4 名劳动力采取 货币 (安置方式)进行安置,超转人员 3 名按我市有关规定安置。
五、 青苗和地上物依照我市有关规定补偿
六、 其他内容
七、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该征地行为(京政地字[ 2016] 16 号)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特此公告。
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政府(盖章)
2016 年 6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