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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新增供热面积300余万平米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5-09-24  浏览次数:18797
  天气转凉,采暖季将至,目前,首府暖气管网注水工作已进入尾声,今年可确保按期正常供热。
  2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的乌鲁木齐市2015-2016年度供热保障工作动员大会上,市政协副主席、市建委党组副书记、主任马伊磊介绍,预计2015-2016年度采暖期,全市用热面积将达到1.78亿平方米,较上年度增加300余万平方米。
  马伊磊说,在保证今冬明春供暖方面,各相关供热、供气单位共投资近1亿元,对上一采暖期运行过程中燃气锅炉及附属设施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整改,提升了供热系统的安全保障度和节能效率。截至目前,共协调解决供热民生问题70余件:如化纤厂老旧小区供热质量问题、多斯鲁克路71号楼并网问题等,各供热单位检修技改工作已全部结束。
  同时,在继续巩固首府大气污染治理工作,促进节能降耗方面,市委、市政府投资4.96亿元,引导行业投资9.49亿元,实施了城市南区一、二次老旧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等17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和节能项目建设,完成282公里的一、二次老旧供热管网综合节能改造,惠及约35万户居民。
 据了解,去年以来,全市共完成燃气锅炉烟气余热冷凝回收改造3820蒸吨,改造老旧供热管网619公里,完成既有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360万平方米,供热计量改造1568万平方米。
  当日动员会上,副市长、市规划局局长樊新和要求,各供热单位要确保供热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达到100%,同时要筹措资金,做好燃气购置储备应急工作,防止因燃气紧缺造成停暖、限暖事故。
  樊新和强调,各区(县)、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和各供热单位要按确保连续供热不间断,市民室温不低于20℃的要求,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采暖期间,任何单位不得擅自停暖、限暖。对确因锅炉维修或其他原因暂停供热的,必须制定详细抢修计划,提前一周向市人民政府及市供热办报告,市供热办要积极协调确保不间断供热。  
  

 
 
关键词: 供热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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