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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壁挂炉采暖改造 每户能够获得3000元的财政补贴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7-23  浏览次数:51655
  为切实解决市区供暖建筑冬季采暖问题,整治采暖期小煤炉污染,兰州市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了《兰州市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记者昨日了解到,兰州市将采取就近并网、新建热源及天然气壁挂炉和电采暖三种方式实施改造,居民采取天然气壁挂炉采暖改造,每户能够获得3000元的财政补贴。 
  三种方式推进未供暖建筑热改造 
  据悉,兰州市将按照“先主城区,后高坪地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时序,因地制宜、分类施治,力争用2至3年时间完成近郊四区1187.69万平方米未供暖建筑(其中,框架结构建筑40.03万平方米,砖混结构建筑777.05万平方米,平房370.61万平方米)的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基本取代分散小煤炉采暖,进一步削减城区供热燃煤消耗,不断提升城区空气质量。
  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怎样改造?《方案》明确,兰州市将根据受热对象零散分布的实际,对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进行多举措建设方式,包括就近并网、新建热源及天然气壁挂炉和电采暖三种方式。首先,凡热电联产供热管网和集中连片供热站热网能够覆盖的未供暖建筑,要采取就近并网的方式解决冬季采暖问题,全面杜绝区域小煤炉采暖造成污染。其次,凡地处高坪地区以及距现有热网较远的未供暖建筑,要在建筑相对密集区域合理新建高效煤粉、水煤浆等清洁或准清洁能源热源,扩大集中连片供暖覆盖面,大幅度削减该区域冬季采暖燃煤用量和污染排放量。再次,对无法采用并网和新建热源方式解决采暖问题的未供暖建筑,属于天然气管网覆盖区域且用气量可以满足采暖需要的未供暖建筑,采取分户建设天然气壁挂炉的方式,解决冬季采暖问题。最后,天然气无法满足供暖需要的分散平房及小型砖混结构未供暖建筑,采取电采暖等方式解决冬季采暖问题,有效控制区域小煤炉采暖污染。 
  天然气壁挂炉采暖改造每户补贴3000元 
  在筹措资金方面,《方案》要求按照国家、企业和用户共同承担的原则,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热源、主干管网建设资金由市、区财政筹措解决,用户室内采暖设施建设资金由受热用户承担。对新建热源和热网所需资金,市级财政按照40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区级财政按照10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补助。对采取电或天然气壁挂炉采暖的用户,市级财政按照2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贴,区级财政按照1000元/户的标准予以补贴。对并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和独立热源的用户,对集中供热设施基础改造费用予以优惠。未供暖建筑中的非居住建筑(二、三、四类)室内采暖设施配套建设费用由产权单位全额承担,热源、热网建设费用产权单位按40-60元/平方米的标准交纳。对涉及供热管网管位及道路开挖事项,由市建设局负责,市规划局配合,统筹规划审批,市政管理部门只收取开挖道路恢复费用,免除其他行政性收费。新建热源所需建设用地,由市规划和国土部门负责以划拨方式予以解决。通过并网和新建热源集中供暖的,要同步建设供热计量设施和装置,全面落实供热计量收费。 
  开辟“绿色通道”实施“一站式”联合审批 
  据悉,为加快推进兰州市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配套建设工作,兰州市政府专门成立相关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统筹推进工作,协调审定热源布局、用地选址、财政资金落实等重大事项。与此同时,为了方便这项工作的进行,兰州市政府要求,由市建设局牵头,在市政府政务大厅开辟未供暖建筑供热设施建设审批“绿色通道”,实行“一站式”联合审批。鼓励和支持各类资金参与改造,探索推行供暖社会化、市场化运营。凡纳入棚户区改造计划的建筑以及未报批有关建设手续,擅自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未供暖建筑,不得配套建设供热设施。
 
关键词: 壁挂炉采暖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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