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真执行国务院2013年6月14日常务会议关于大气污染治理的十大措施,确实取缔城市里10吨以下的燃煤锅炉,有条件的取缔35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各地应由环保部门牵头,制定措施,加大对仍在使用的小锅炉的查处力度,首先做到在居民区内看不到黑烟,然后关闭工厂内的工业小锅炉。
二、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发展城市集中供热。集中供热是利用发电厂的余热或大型专用供热锅炉供热取暖,因为容量大、参数高,都有着完善的除尘、脱硫、脱硝设施,相比小锅炉污染大大减少,安全可靠性大大提高,耗费的能源相对也要低很多。政府应在城市规划上对集中供热予以着重考虑,对热力企业的管道设施建设上予以支持,鉴于供热工程涉及民生,投资巨大,投资收益很低,甚至亏损,建议政府对供热企业在城市配套费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解决供热企业在融资和经营中遇到的困难,便于这项惠及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和运营。
三、鼓励热力企业在供热时使用天然气、煤层气等清洁能源。以煤为燃料的大型集中供热锅炉虽然减轻了环境污染,但没有从根本上杜绝粉尘和硫化物等污染,仍有少量的污染物排放,要彻底减少污染,只能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政府应鼓励企业将原燃煤锅炉改造为燃气锅炉,在批新项目时停止对60万千瓦以下燃煤供热机组的批复,对新上燃气发电供热机组开绿灯。在保证居民生活用气的前提下优先保证燃气机组用气,压缩其他工业用气。
四、在城市内发展清洁分布式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