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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详情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01-23  浏览次数:3119
  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2日消息称,住建部日前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规划》编制的城市范围包括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地级以上城市以及集中供热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县级城市。
  据中国供热设备网获悉,编制内容为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现状、存在问题、改造措施及意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技术方案、管网改造建设规划、管网改造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等。
  规划编制工作由住建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具体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供热)管理部门在作好各相关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综合报告。
  一、规划编制的范围
  (一)城市范围
  北方采暖地区1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的地级以上城市以及集中供热面积大于100万平方米的县级城市。
  (二)集中供热管网改造的范围
  1.供热管网和热力站,供热管网包括热水管网和蒸汽管网(包括一级网、二级网)。
  2.运行使用超过15年的供热管网(包括一级网、二级网)。
  3.使用年限不到15年,但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或泄漏的供热管网(包括一级网、二级网)。
  二、规划编制的内容和规划期
  规划编制内容:城市集中供热管网现状、存在问题、改造措施及意见;城市集中供热管网改造技术方案、管网改造建设规划、管网改造建设规模及投资估算;保障措施及政策建议等。
  规划期:2013年至2015年。
  三、组织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的编制工作,委托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市煤气热力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承担规划编制具体工作。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供热)管理部门在做好各相关城市集中供热管网调查统计的基础上,负责组织编制本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综合报告(要求委托具有相应规划设计资质的单位进行编制)。编制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要坚持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的原则,认真组织编写和论证。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2012年12月-2013年1月,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供热)管理部门按照《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大纲的相关要求完成本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编制,并组织审查。于2013年1月底前将本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及相关电子文本寄送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第二阶段:2013年2月-3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煤气热力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完成《北方采暖地区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总报告。
  第三阶段:2013年4月-5月,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组织论证,联合印发《北方采暖地区城市集中供热老旧管网改造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联系人及方式
  (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7号新疆大厦B座6层
  电子信箱:caupdlkr@163.com
  联 系 人:牛亚楠、柳克柔
  电  话:010-88305095,18600681522,13521267568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
  联 系 人:吴涛  电话:010-58933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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