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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城区今年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5.5元/㎡·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10-13  浏览次数:682
  天气逐渐转凉,一年一度的供暖即将到来,今年的供暖费该怎么交?收费标准是多少……
  近日,华商报记者从延安市发改委了解到,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城区(含宝塔区、新区、高新区、南泥湾开发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不分热源方式实行统一价格,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居民用热5.5元/㎡·月,非居民用热8.8元/㎡·月;按两部制计价的居民用热基本热价7.43元/㎡,计量热价0.157元/KWh,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11.88元/㎡,计量热价0.252元/KWh,今年冬季取暖期起执行。
  市发改委明确,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执行居民类用热价格,其他执行非居民类用热价格。上述价格为用户最终负担价格,供热企业不得在价外收任何名目的费用或加价,同时要认真做好集中供热价格调整的宣传工作,确保社会稳定。
  据了解,2020年延安城区供暖具体价格为居民5元/月/平方米;非居民7.5元/月/平方米。分户计量区域执行两部制热价,居民基础热价6.75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143/KWh;非居民基础热价10.13元/平方米,计量热价0.215/KWh。
  那么,为何要调整集中供热销售价格?价格调整后对用户又有哪些影响等问题,市发改委就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及调整城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有关情况进行了政策解读,具体为:
  一、为什么要建立城区煤热价格联动机制
  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是疏导煤热价格矛盾、规范热力价格行为的迫切需要;是推动热力市场化进程的重要步骤;是落实国家发改委、住建部《关于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的要求;是促进延安市热力产业发展,减少大气污染,保障人民冬季供暖提高生活质量的有效手段。
  燃煤价格易受政策、天气因素影响,波动较大。以往当煤炭价格下降时,不能及时下调终端热力价格,群众意见很大;当煤炭价格上涨时,不能及时调整热力出厂和销售价格,企业亏损,严重影响了企业经营的积极性。建立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是为了促进企业、用户降低能耗和公平负担;是落实煤热价格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具体体现。
  二、如何实施煤热价格联动?
  一是联动周期。根据延安市冬季供热的实际情况,设定每年的5月1日至次年的4月30日为联动周期。
  二是启动条件。联动周期内燃煤综合加权平均价格与上一周期燃煤综合加权平均值相比变动达到或超过10%,应启动煤热价格联动,适时调整热力出厂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如果本联动周期内燃煤综合加权平均价格变动未达到10%,则下一周期累计计算,直到累计变化幅度达到或超过10%,启动煤热价格联动。
  三是煤价基数。为更科学合理的反映燃煤价格变化情况,同时避免因特殊原因短期内煤价大幅波动造成的销售热价联动价差过高,本年度入炉燃煤基准价依据前三个联动周期的入炉燃煤综合加权平均值的原则核定(含购煤费和运杂费,不含税)。
  四是公平负担。为促进热力生产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当启动煤热价格联动时,企业自行消化20%的煤价上涨因素,煤价累计下降达到或超过10%时,按企业消化上涨因素的同等比例核减出厂热价下调幅度。
  五是联动期间居民价格基本保持稳定。今后如煤价上涨,原则上居民热价维持5.5元/㎡·月不动,与供热成本之间的价差部分由财政补贴,非居民热价即时调整;如煤价下降,全额传导至终端销售价格,居民与非居民热价即时下调。
  三、为什么要调整集中供热销售价格?
  延安市目前执行的集中供热销售价格是原市物价局2011年制定的居民5.0元/㎡·月,非居民7.5元/㎡·月,综合加权价格为5.6元/㎡·月。
  近年来,随着煤价、人员工资持续上涨,供热设施设备老化,设备维修维护费用不断增加,城区集中供热成本远高于销售价格,根据我委成本监审报告结论,供热企业2019-2020两年集中供热加权单位成本为6.83元/㎡·月。
  四、本次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出台经过哪些环节?
  本次集中供热价格调整方案是通过周密安排、全面调查、认真审核、精心测算、反复论证、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并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的。
  价格方案严格按照定调价程序对供热企业成本进行测算并出具成本监审报告,结合成本审核结论,综合考虑财政补贴和居民承受能力拟定,按照法定程序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并召开听证会,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审定。经市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定同意后印发执行。
  五、本次集中供热价格调整到什么水平?
  按建筑面积计价的用户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由5.0元/㎡·月调整到5.5元/㎡·月;非居民用热由7.5元/㎡·月调整到8.8元/㎡·月。
  按两部制计价的用户销售价格为:居民用热基本热价由6.75元/㎡调整到7.43元/㎡,计量热价由0.143元/KWh调整到0.157元/KWh;非居民用热基本热价由10.13元/㎡调整到11.88元/㎡,计量热价由0.215元/KWh调整到0.252元/KWh。
  上述价格为用户最终负担价格,供热企业不得在价外加收任何名目的费用或加价,从今年冬季取暖期开始执行。
  六、本次集中供热价格调整会对用户带来什么影响?
  本次城区集中供热销售价格调整后,以100㎡住房为例,用户每年多负担225元。
  另外,根据延安圣地蓝新区供热分公司消息,2021-2022年供热季供热工作准备启动,供热周期为2021年11月1日至2022年3月15日, 新区将于2021年10月18-23日分阶段进行二次网打压试水,请广大热用户留意小区通知,避免因管道漏水造成个人财产损失。针对未接入城市集中供热的三供一业热用户,热价由双方协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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