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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多举措加大地热回灌保护力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1-08-16  浏览次数:379
  为助力实现“双碳”目标,解决我市地热开发强度持续加强、热储压力逐年下降问题,市规划资源局遵循“以灌定采、采灌平衡”的开发原则,通过政策引导、技术创新等手段,不断提高地热回灌率,实现地热资源可持续开发利用。我市部分区域地热水位已回升2至8米,各热储层漏斗区面积不同程度减少。 
  地热资源作为清洁能源之一,对推动加快能源结构转换、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具有重要作用。天津是我国地热供暖规模最大的城市,截至2020年底,我市利用地热供暖总面积达3423万平方米,约占全市供暖总面积的7%。 
  一是节流。我市严格地热回灌管理,实施“回灌系统整合”“补建回灌井”等地热资源管理保护措施,新建地热项目必须实现回灌式开发,地热尾水应全部回灌热储层;历史遗留地热单井限期补建回灌井、全部回灌,到2022年冬季供暖期前,不具备回灌条件的地热单井将全部关停。截至2020年底,我市共有回灌井204眼,回灌总量3094万立方米/年,整体回灌率由2015年的45.46%提升到2020年的70.74%,位于全国领先水平。 
  二是开源。我市积极推行利用地表水补充回灌技术,津南区北闸口镇利用地表水地热回灌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将汛期排沥河水经多级次过滤处理后回灌到地下热储层中,预计回灌量可稳定在100立方米/小时,回灌总量可达30万立方米/年;东丽区东丽湖在成功利用湖水进行地热回灌试验的基础上,探索建设新的热储回灌工程,预计回灌总量可达450立方米/小时,实现回灌技术突破性进展。 
  三是立标准。我市在全国率先颁布《天津市地热资源管理规定》,探索建立“取热不取水”技术政策规范和法规标准。组织编制我市地方标准,鼓励、引导和规范建设利用地表水热储回灌类工程。编制天津矿产资源“十四五”规划,预计到2025年,全市地热资源开采总量8000万立方米/年以内,实现孔隙型热储回灌率不低于70%、岩溶裂隙型热储回灌率不低于95%。 
  下一步,市规划资源局将进一步强化地热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管理,积极研究潮汐能、太阳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应用场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为助推实现“双碳”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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