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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阶段性非居民燃气价格优惠政策延长至12月31日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8-07  浏览次数:1172
  8月4日记者从深圳市燃气集团获悉,为了进一步加大对企业支持力度,缓解企业用气成本压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阶段性降低非居民天然气价格优惠政策将延长到今年的12月31日。 
  据介绍,今年12月31日前,深圳市(不含深汕特别合作区)管道天然气非居民客户,所有工商业用气销售价格较原气价(2020年1月份气价,下同)降低0.13元/立方米。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供应燃气电厂价格随气源价格联动下调,此外,深圳燃气电厂用气销售价格较原气价再降低0.02元/立方米。 
  同时,燃气电厂销售价格在最高限价内按合同约定执行。党政军机关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医院和企业职工食堂等公共服务机构用气、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等非居民用气价格维持目前的3.70元/立方米不变。2021年1月1日后,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仍按照《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管道天然气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及签订的合同约定执行。 
  深圳燃气将通过人工抄表、远传抄表等方式与客户核对用气量,并确定用气金额。对于2020年7月已按原气价收费的客户,该月降价金额将在8月收取的气费中抵扣,8月收取气费不足抵扣部分顺延,直至抵扣完毕。 
  资料显示,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燃气”)是一家以城市管道燃气、液化石油气批发与零售、异地燃气投资为主的大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公司创立于1982年,200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2018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截至2019年底,深圳燃气在全国拥有管道天然气客户超过360万户,液化石油气客户超过150万户,服务人口超过1700万人。公司高度重视技术研发和创新,全面推进智慧燃气建设,致力于成为国内一流的清洁能源综合运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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