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吉林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供热用户在5月31日16时30分以前交纳2020-2021年度供热费(不含基础热费),可享受当期热费总额2%的优惠。
吉林市热力集团供热面积占吉林市总体供热面积1/3以上,其下属供热一公司、供热二公司、富源热力公司、圣源热力公司、鸿源热力公司均执行此优惠政策。
供热用户可通过所属热力公司营业厅或者代交银行营业网点、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途径交费。
供热用户到热力公司营业大厅办理业务,只能通过现金交费。到银行交费,需提供详细准确的地址、姓名,或携带上一年度供热交费发票、用户缴费信息代码交费。
供热用户如需单位报销,可持银行交费发票到各热力公司营业大厅专用窗口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旦银行交费凭证丢失,只能由房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到热力公司营业大厅开具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