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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2020年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3-11  浏览次数:16292
   近日,《2020年沈阳市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正式发布。今年,沈阳市大气优良天数同比要增加1-2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41微克/立方米及以下,重污染天数明显减少,空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群众的蓝天幸福感明显增强,坚决打赢打好蓝天保卫战。 
   实施机动车尾气治理。
   年底前城市公交车、出租车应用清洁能源或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5%、95%;力争全年淘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2000辆以上,注销中重型载货汽车不低于3000辆。
   完成1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在实施燃煤锅炉治理和煤炭总量控制方面,今年,沈阳将完成华润热电、新北热电、皇姑热电等16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并因地制宜推进煤改电、煤改气供暖,在商场、医院、工厂等大型建筑领域,推进电储能锅炉、燃气锅炉等清洁供暖模式,替代燃煤锅炉供暖。在集中供热管网无法覆盖的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推广分散式电采暖、燃气壁挂炉等;年底前,全市天然气采暖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电能采暖面积达到3700万平方米。
   加强建筑工地、市政工地、地铁工地等扬尘管理。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时,严禁土方开挖、回填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施工作业;当发布重污染天气预警时,全市所有施工工地必须停止施工。
   实施低空面源治理。
   在四环内全部区域及四环外重点区域采取清洁型煤配合专用炉具方式替代居民散煤。
   持续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按国家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要求,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不低于60%;2021年1月底前,除秸秆直接还田及过腹还田区域,确保全部秸秆100%离田。
   严禁农作物秸秆焚烧行为。
   对于发现秸秆焚烧火点或焚烧痕迹的地区进行严厉问责并进行经济处罚。
   实施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10月底前,完成全市60家涉VOCs企业治理工作,确保达到“十三五”规划中确定的VOCs排放量下降13%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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