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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本年度供热季20日结束 室温不达标凭测温记录退费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9-04-22  浏览次数:17102
   20日,哈尔滨2018年至2019年度供热季全面结束,从本月底开始,哈尔滨市各大供热单位将进入供热设备设施检修期,从而确保今冬明春供热工作的安全稳定。与此同时,供热单位提醒市民,停热后要查看管线接口处是否漏水,如果存在本供热季有室温不达标的情况,市民可凭当时的测温记录申请退费。 
   记者登录哈投物业供热服务平台公众号后看到,该热企已发布温馨提示称,供热结束后供热设施温度降低,由于热胀冷缩的缘故,用户家中个别暖气管道接头可能出现松动,导致跑冒滴漏现象,建议用户要仔细检查各种接头,如出现类似问题请及时联系专业人员维修处理,防止因跑冒滴漏造成损失。 
   同时,供热单位技术人员提醒,供暖期结束后,供热企业将对供热管网进行充满水保养,供热设施里有水,不要私自对家中供暖设施进行改动,需拆卸供热设施的用户,应提前与供热公司联系。对于在前一个采暖期出现室温不达标的家庭,有部分是因管道或散热设施存在问题,供热期结束后,可及时向供暖企业提出维修申请,避免拖延至下一供热期时无法改动。 
   对于在前一个采暖期出现供热不达标情况的居民,供热主管部门提醒,根据《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供热单位需退还用户热费的,应当在每年供热期结束后一个月内结清。在本供暖期出现供热不达标情况的居民,可以凭借测温记录及时向供热企业提出减免热费要求,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明,避免日后产生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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