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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气渐冷,青海省多举措保障城镇冬季供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10-13  浏览次数:19920
  随着气温下降,我省即将迎来供暖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高度重视,多举措层层压实责任,全力保障我省2017年冬季城镇供热采暖工作。
  做好城镇供热采暖工作是今冬明春重要民生工程,事关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供热)主管部门将保障冬季供热取暖工作列为当前工作重点,全面安排部署供热采暖相关工作,立即组织全面排查本行政区域供热情况,以小区、集中供热锅炉房及集中供热管网为重点,梳理并建立问题台账,责任到人、限时整改,确保按期供热。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今年需投入运行的新建供热工程、老旧管网改造、燃煤锅炉环保设施改造、煤改气、煤改电、可再生能源清洁取暖等供热工程的实施进度,倒排工期、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做到供暖期如期供暖。  
  同时,加强对供热市场准入、退出和供热质量、服务、安全等方面的监管。尤其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供热不到位、室温不达标、收费不合理等问题,进一步加大督查督办力度,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暂时不能解决的,做好解释并采取临时性、过渡性措施,确保群众温暖过冬。严格执行供暖温度规定,确保用户室温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实施规范化服务,严格执行供热服务公示制和承诺制,公开供热时间、服务标准、监督电话、单位名称和具体负责人,及时解决用户供热不到位、室温不达标等供热热点投诉问题,切实降低用户投诉率。
  建立健全行业应急预案等管理制度,落实安全保障和应急抢险队伍及物资装备保障。针对天气变化的实际情况,对燃气、供热等管网设施进行巡检维护,预防和及时解决因管网设施损坏引起的大面积、长时间停供现象。要求供热企业认真做好防范低温极端天气等特殊情况应对工作,指导燃气企业做好燃气供需平衡工作,如遇气源紧张,要合理安排限停供次序,优先保证居民生活和采暖用气需求。根据天气变化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挖掘供热潜力,启用应急备用热源,提高供热能力,确保输出热量满足采暖需求,保障群众冬季采暖需求。
 
关键词: 青海 举措 冬季供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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