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供热要闻 » 正文

山东济宁:15日起开始缴取暖费 每平方仍按20元收取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9-20  浏览次数:20225
  济宁今年的供暖季将从11月15日开始,供暖期为125天。供热价格仍然为20元/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各热力公司将于国庆节前后开始打水试压。
  济宁运河热力有限公司计划于10月10日起,对南至红星路、北至济北新区、西到运河电厂、东至洸府河辖区内的热用户陆续进入试压阶段。根据天气变化,11月8日左右将全面进行热试运,进入预热期。
  “试压通知会提前三天告知,届时会通过‘济宁运河热力’公众号或小区公示栏通知用户。”该工作人员说,自9月15日起,市民即可缴纳采暖费。缴纳方式有三种,用户可到收费大厅窗口办理交费,或关注“济宁运河热力”公众号办理交费,也可通过农业银行网上支付办理。11月15日之后缴纳本年度取暖费的,将按《供热管理条例》规定收取1‰/日的违约金。需要报停的市民可到收费大厅办理,截止时间为2017年10月15日。 

 
关键词: 济宁 供暖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服务热线:010-80801894 合作电话:010-80801894 媒体联系:QQ 769209918 Email: 769209918@qq.com(征稿)
北京中兴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京ICP备09007515号 |
购物车(0)    站内信(0)     新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