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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委市政府决定:天津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31日24时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30  浏览次数:25899
  根据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截至3月31日,天津市最低气温仍维持在5℃—6℃,市委、市政府决定,本市2016—2017采暖期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31日24时。
  2016—2017采暖期本市提前10天启动供热,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关心和改善民生,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为进一步做好今冬供热收尾工作,本市供热期已延长至26日24时。昨日,根据市气象局提供的《天津供热办7天滚动预报》,市委、市政府决定,采暖期供热时间延长至3月31日24时。
 
关键词: 供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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