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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大力采用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8-13  浏览次数:514
  2012年8月10日,从菏泽市城乡建设局获悉,菏泽市已入选2012年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可获7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两年内计划完成300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目标。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的入选,使菏泽又多了一张新名片。 
  菏泽市可再生能源资源十分丰富,太阳能方面,菏泽地区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578.3小时,属于太阳能资源Ⅲ类地区,光热资源为山东之冠;且浅层地热能丰富,冬季干燥寒冷,夏季炎热多雨,非常适合地源热泵技术的应用,同时本地区地质特点决定了在应用地热能方面,开发利用成本与胶东地区相比可节省1/3。 
  目前,菏泽城区先后有19个开发项目实施了太阳能光热系统建筑一体化,有10多个地源热泵项目已投入使用,截至今年1月份,菏泽市区应用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项目总建筑面积202.64万平方米,应用浅层低能供热制冷项目建筑面积约62万平方米,太阳能光伏建筑一体化263.1Kw,道路和园林、小区工程太阳能光伏照明灯装机容量340Kw,测算每年可节约标煤6.6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7.41万吨,节约电费8000万元。 
  “在建筑中推广新能源应用,可以达到居民用着省钱、住着舒服,城市碳排放减少、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的共赢局面,比如采用地源热泵取暖,费用比集中供暖节省一半,舒适度更高;另外,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是菏泽城的新名片,提高了城市品位,让节能环保的理念深入人心。”菏泽市城乡建设局科教科科长王记生说。 
  按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实施方案》的要求,菏泽达到一类地区标准,获得了7000万元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能源在建筑中的应用,推广任务为两年完成300万平方米,山东省今年有菏泽、临沂两地入选。 
  据了解,7000万元补助资金将以直接补贴、贴息等方式对新能源应用给予支持,鼓励开发商投资科技含量高、优点明显的新能源产品,且发放补贴时,建筑项目需通过专项验收,只有建筑一体化应用程度或科技含量较高才可拿到补贴,这将有利于进一步规范新能源的应用,更快地推动可再生能源技术的进步。 
  “菏泽入选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将带动新能源在建筑领域中的规模化应用,按照两年内计划实施300万平方米的应用规模,基本可以实现新能源在菏泽城区和郊区的规模化应用。”王记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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