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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民市2022清洁取暖煤改电空气源热泵热风机招标

  • 发布日期:2022-10-1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浏览次数747
 项目概况 

2022年新民市清洁取暖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08月12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210181-00089 

项目名称:2022年新民市清洁取暖农村居民煤改洁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87,588,000.00 

最高限价(元):87,588,000 

采购需求: 

注:*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满足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 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 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 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风机连接铜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年; 

12.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0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就业人、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85,210,500.00 

最高限价(元):85,210,500 

采购需求: 

注:*为必须满足条件,如不满足视作不响应采购文件,按废标处理。 

一、 空气源热泵热风机 

1.产品符合《低环境温度空气源热泵热风机》(JB/T13573-2018)相关要求; 

2.应提供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和能效检测报告; 

3.空气源热泵企业必须建有-25℃低温检测实验室,经国家认定的检测机构评定合格; 

*4.应满足《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21455-2019)中规定的能效等级 1 级要求; 

5.需提供国家 3C 认证证书; 

6.名义制热量(-12℃)不低于 4kW; 

7.名义制热性能系数 COP-12℃≥2.4; 

8.低温制热性能系数 COP-20℃≥2.0; 

9.1% 的机组应具备监测功能,配备数据采集与传输装置, 具有标准 485 通讯接口和通讯协议,能够实现室内温度、机组运行状态、整机电压、整机电流、故障信息等运行信息的 无线传输,具备远程调控(温度设定、开关机状态、运行模式等)的能力,且企业应接收、记录运行数据并提报; 

10.农户户内线路采用国标铜芯导线,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 热风机连接铜管需符合国家标准。 

11.企业应承诺对其供应产品免费保修 6年; 

12. 设备安装前,安装过程中,安装完成后,同一区(县、市)、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设备,其数量在 1000 台及以下时,检测2 台;超过1000 台,按 2‰比例抽检,由国家级空调设备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检测报告。首次抽样产品不合格时,按照相同抽样方法进行第二次抽检,同一产品两次抽检不合格的供货企业取消供货资格。抽检项目如下表所示。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0月10日前安装完毕并投入使用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就业人、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就业人、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2.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供应商需具备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企业没有资质的需聘用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具备资质的企业并附《安装委托协议》,取暖设备的安装质量及相应法律责任由设备供应商承担。 4.供应商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供应商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地点:线上获取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地点:新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民市辽河大街115号-1号) 

六、公告期限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3、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文件大小50M以下)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按要求密封)、移动硬盘(按要求密封)、电子邮件)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如未按要求提供备份文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授权人代表需携带电脑(安装相关插件)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现场进行解密电子文件(解密时间为30分钟内),供应商如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成功,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新民市发展和改革局 

联系方式: 024-87516930刘科长 

名  称: 辽宁翰林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024-81320155 

开户行: 盛京银行本溪分行营业部 

账号: 1111020102000011167 

项目联系人: 王海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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